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
- 发布人:纪检监察审计室投稿员
- 时间:2021-08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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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学院党委、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,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。
2.协助党委、纪委进行有效的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,监督学院党政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法律法规,促进依法治校。
3.协助党委、纪委持续开展惩防体系建设,营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
4.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做好监督执纪问责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。
5.监督领导干部和教职工遵守法纪、履行职责、提升管理、提高效能。
6.加强学院在公务接待、财务管理、基建项目、物资采购、固定资产管理、干部任免、教师聘用、职称评聘、教育考试、教师评优评先、科研评审、招生就业、联合办学、学生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,查处违纪违规行为。
7.重点加强对“三重一大”(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使用)的监督执纪问责。
8.加强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,严格落实中央“八项规定”,严肃纠正“四风”等各类不正之风。
9.加强对学院干部、教职工的廉政教育,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,提高师生员工抵御风险能力。
10.接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案件,做好调查核实工作。
11.受理来自社会、学院部门、师生员工的信访举报,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回复工作,依法维护各级组织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12.加强自身队伍建设,强化对各党总支、各党支部纪检委员的培训、指导,提升各层次纪检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。
13.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种专项工作,认真开展专项治理,按时、按要求上报数据、汇报、资料等。
14.积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15.加强与各部门的团结协作,相互支持、相互配合,为学院,为各行政处室、教辅部门、教学院系做好督查、督导等相关服务工作。